京东自营空气炸锅平台偏袒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自营店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存在电路短路安全隐患。申请平台介入后,商家声称'已提供合格证'并要求消费者承担检测费用。平台客服多次回复'属产品质量问题',但未启动先行赔付机制。王先生上传的检测报告被平台以'非官方机构'为由驳回,而商家提交的所谓'质检报告'被平台默认为有效。其他消费者也反映类似问题,但平台对投诉处理存在明显倾向性。最终消费者只能通过诉讼维权,但因平台拒绝提供商家信息,导致举证困难。
审理过程
平台在收到投诉后未及时调查,仅依据商家提供的材料作出处理决定,且拒绝披露商家真实信息。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但因平台未提供商家具体信息,仅支持退款请求,未涉及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在纠纷处理中应保持中立,强化对自营商家的资质审核与责任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