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偏袒」家电维权事件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张某在京东自营店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支付1899元后收到商品发现加热不均、掉漆严重。先后三次申请平台介入,均被要求与商家单独协商。平台虽提供商品检测报告,但未要求商家提供质量保证凭证。商家以'已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期'为由拒绝退货,仅同意换货。张某联合13名消费者发起集体投诉,平台却以'不提供充分证据'为由驳回。经检测商品存在制造缺陷,但平台拒绝承担连带责任。案件涉及平台自营商品质量争议,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发现平台内部审核流程存在漏洞。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存在审核失职,判决平台与商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解除合同、三倍赔偿及运费补偿,判决商家赔偿5697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自营商品质量责任,推动电商建立更严格的质量审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