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费者购买杭州注册电饭煲维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成都市民李女士在京东平台购买一款杭州某电器公司注册的多功能电饭煲(价格2180元)。收到商品后发现内胆存在划痕且加热不匀,多次通过平台客服和电话联系商家要求退换货,但商家以商品为异地发货为由拒绝处理。李女士尝试向杭州市市场监督局投诉,却因无法提供明确收货地址被要求转交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平台以'非自营商品'为由拒绝介入,导致维权陷入僵局。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发现需向杭州法院提起诉讼,而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分配存在法律适用争议,最终通过异地协作机制达成和解。该案例凸显跨区域消费维权中管辖权认定的复杂性及平台责任边界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认定合同履行地为消费者所在地,判决商家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结果
调解结案,商家退回货款并承担检测费用。
涉及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24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区域电商纠纷中消费者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则,推动平台建立异地维权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