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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额美妆产品维权困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国货美妆品牌口红,支付58元后收到商品发现存在严重色差问题,多次通过旺旺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以‘已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李某尝试通过平台投诉,但因涉及金额未达平台介入标准,投诉被自动驳回。次年1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认为诉讼成本(含律师费、诉讼费约300元)远高于标的金额,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建议撤诉。案件事实显示,李某在维权过程中经历了从协商到投诉再到诉讼的完整流程,但因金额过小最终放弃维权。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标的金额较小且商家态度强硬,建议消费者通过平台协商解决

判决结果

因诉讼成本高于损失,法院建议撤诉,未作出实体判决

涉及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122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

案件意义

凸显小额纠纷中消费者维权意愿与成本间的矛盾,建议平台建立小额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