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家电售后管辖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价值980元的越南产空气净化器,商品标注商家注册地为浙江义乌。使用三个月后设备出现噪音异常,李某通过平台客服要求退换货,但商家以‘跨境商品不支持售后’为由拒绝。平台指引李某向浙江法院起诉,但李某因异地诉讼成本过高未跟进。后李某尝试联系商家所在地法院,发现其实际经营地在广东深圳。2023年11月,李某向深圳南山法院提起诉讼,但被告商家以‘平台协议约定管辖地为浙江’为由抗辩。案件因管辖权争议多次延期,最终因商家未出庭而按撤诉处理,李某选择通过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
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后,因管辖权异议导致案件程序停滞,消费者协会多次协调未果。
判决结果
因被告商家未出庭且管辖权争议未解决,案件按撤诉处理,但平台被责令完善跨境商品售后条款。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事诉讼法》第127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交易中消费者可依据实际经营地主张管辖权,推动平台优化跨境纠纷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