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粒贷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杭州市张先生在微信私域购买某网红主播推荐的智能手环(价格198元),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多次与商家协商未果,商家以'已拆封不予退货'为由拒绝处理。张先生尝试通过微信投诉及平台客服介入,但因涉案金额仅200元,平台未予立案。后商家以'不支持小额诉讼'为由拖延,张先生准备起诉时发现诉讼费高达300元,且需承担律师费、差旅费等额外成本。考虑到维权成本远超商品价值,最终选择放弃诉讼。
审理过程
消费者申请平台介入,但因金额未达立案标准被驳回
判决结果
调解结案,商家同意补偿50元但拒绝退货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案件意义
揭示了小额消费纠纷维权成本高的现实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