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粒贷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杭州市张先生在微信私域购买某网红主播推荐的智能手环(价格198元),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多次与商家协商未果,商家以'已拆封不予退货'为由拒绝处理。张先生尝试通过微信投诉及平台客服介入,但因涉案金额仅200元,平台未予立案。后商家以'不支持小额诉讼'为由拖延,张先生准备起诉时发现诉讼费高达300元,且需承担律师费、差旅费等额外成本。考虑到维权成本远超商品价值,最终选择放弃诉讼。

审理过程

消费者申请平台介入,但因金额未达立案标准被驳回

判决结果

调解结案,商家同意补偿50元但拒绝退货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案件意义

揭示了小额消费纠纷维权成本高的现实困境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