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产品平台偏袒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第三方数码店铺购买价值1980元的无线降噪耳机,订单号P20230618WXYZ。收货后发现耳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换未果。申请平台介入时提交了质检报告和商品视频,但平台以'已过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期限'为由拒绝处理。王某注意到商家与平台存在特殊合作关系,其店铺为拼多多金牌商家且获得过年度推荐。平台客服在沟通中暗示'商家有特殊资质',并拒绝提供商家身份信息。该商品实际为某科技公司授权的第三方店铺,但未在页面明确标注授权信息。
审理过程
王某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平台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平台最终承认系统存在漏洞但拒绝赔偿。法院认为平台未尽到经营者身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并赔偿商品价格的两倍金额。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需完善商家资质审核机制,维护消费者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