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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虚拟商品平台退款延迟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张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一款虚拟游戏道具,花费299元。因游戏服务器问题,道具无法正常使用,张某申请退款。平台客服回复‘已提交退款申请,需7个工作日内处理’,但实际超过20天未到账。张某多次催促无果,发现平台未提供明确处理时限及进度。同时,平台以‘交易未完成’为由拒绝退款,但张某已上传支付凭证及商品无法使用证据。案件暴露平台在退款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及消费者对虚拟商品售后保障的认知不足。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退款规则及响应时效,认定其未履行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请求,但因张某未及时提供有效证据,平台免于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需完善虚拟商品退款机制,平衡商家与消费者权益。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