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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私域直播诱导转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通过微信私域群关注某美妆品牌直播,主播宣称‘限时秒杀’并展示某进口精华液原价899元现仅需299元,但要求用户通过微信零钱支付而非平台支付。李女士因主播承诺‘仅限群内优惠’且‘平台支付系统故障’,最终选择私下转账。支付后次日,商家未发货且拒绝退款,称‘已按流程处理’。李女士多次联系商家无果,发现该商品在淘宝官方售价为799元,且微信转账无消费凭证。案件涉及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诱导用户绕过平台支付系统,导致交易缺乏保障。

审理过程

李女士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平台介入调查后发现商家存在诱导私下转账行为,要求商家补发商品或退款。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全部退款请求,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且未提供合法支付渠道。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责任,警示商家不得强制用户使用非正规支付方式。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