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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美妆品牌淘宝平台盗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800元的进口面霜,使用绑定信用卡支付成功。次日发现账户异常,查看订单记录时发现有3笔金额为800元的订单,其中两笔系同一商品重复下单,且未实际发货。经核查,张某的手机在购物节期间被第三方手机号绑定,导致其账户在未确认的情况下被多次支付。平台客服初始以‘订单未付款’为由拒绝处理,后张某提供银行流水及手机监控视频证明被他人操控,平台方才协助冻结订单。商家虽承认存在系统漏洞,但以‘用户未主动下单’为由拒绝退款,引发长达2个月的维权纠纷。案件涉及跨境支付时产生的汇率差额争议,张某主张因盗刷导致的额外手续费损失应由商家承担。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张某账户确因非本人操作产生异常支付,平台未履行充分的身份验证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银行手续费损失,平台承担次要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在用户身份识别环节的技术义务,强化支付安全责任划分标准。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