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自营家电平台偏袒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自营店铺购买某品牌电烤箱,支付价款1500元。商品到货后出现电路短路问题,王某申请平台介入维权,提交了产品检测报告及视频证据。平台客服以'自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仅建议协商换货。王某多次联系商家,对方以'已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平台在处理过程中未要求商家提供质量保证凭证,且删除了消费者上传的不利证据。王某最终向12315投诉,但平台仍以'已达成和解'为由搪塞。案件涉及价值1500元的智能电烤箱,消费者主张退一赔三。平台处理周期长达87天,期间未提供任何书面回复。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发现平台未依法履行审核义务,且存在证据删除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请求,但驳回三倍赔偿,认定平台未构成直接侵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凸显平台在纠纷处理中的中立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