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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诱导转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快手直播间观看某网红推荐的定制服饰,主播声称‘私域下单享额外优惠’,引导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2300元。李某付款后未收到商品且无法联系商家,发现该直播间实际为第三方入驻商家运营。平台调查发现商家未在商品详情页明确提示需通过微信支付,且未提供正规订单编号。案件涉及主播未履行告知义务,商家利用私域流量规避平台监管。李某因未保留直播录像证据,维权过程耗时较长。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提交转账记录和直播截图,平台核查后认定商家存在违规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李某退款请求,但因证据不足未支持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强化直播带货中支付渠道透明度要求,规范私域流量运营。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