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支付平台风控冻结资金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1500元的进口护肤套装。付款过程中,支付宝系统因检测到订单金额与历史消费记录存在异常波动,对李某账户发起风控冻结。李某立即联系店铺客服并提交交易截图,商家以『平台系统失误』为由拒绝解释。次日,李某通过支付宝客服申诉,发现该订单实际未完成支付,但账户被错误冻结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直到一周后,平台才解冻资金,但商家已因系统问题取消订单,李某主张平台未尽告知义务,要求赔偿因冻结导致的额外时间成本及精神损失。平台辩称冻结行为基于风控算法,未与商家达成一致处理方案,案件最终涉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与《民法典》合同编责任认定。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支付宝风控机制的合法性,认定平台在冻结资金前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商家因订单未生成亦存在过错。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返还冻结资金并赔偿维权成本,商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调解结案。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民法典》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支付平台风控措施需与商家协同处理,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