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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城直播带货侵权管辖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某通过快手直播购买广东佛山某服饰商家的羊绒大衣,价款680元。收货后发现衣物存在严重缩水问题,尝试联系商家未果。投诉时发现平台未明确标注商家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王某向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投诉却被告知需向商家实际经营地法院起诉。通过工商信息查询发现商家在浙江义乌注册,但直播中展示的地址为广州天河。王某自行收集直播录像、付款凭证及寄送单据,历时三个月确认管辖法院,最终通过异地诉讼获得胜诉。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结合直播行为地与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权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50%价款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80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行为地可作为管辖依据的裁判标准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