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优惠券显示错误致多付300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1200元的进口面霜,平台显示使用满300减50元优惠券后实际支付1150元。张某付款后发现订单备注显示‘已使用优惠券’,但收货后商家拒绝发货并称优惠券系统故障需补差价。经核查,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优惠券使用条件,且订单生成时未同步展示最终价格。张某多次联系客服未果,遂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商家存在价格欺诈。审理发现商家在促销期间通过服务器延迟加载优惠券抵扣信息,导致消费者误判支付金额。平台方虽提供技术说明,但未能证明已尽到提示义务,且未及时纠正错误。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责令平台协助退款并赔偿损失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还多收款项并支付3倍赔偿金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需对促销页面的动态优惠信息承担审核责任,强化价格公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