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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转账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快手直播购买某定制手机壳,主播在直播中强调'仅支持平台支付,转账需额外手续费',但王先生因平台支付限额问题被引导至微信私域进行转账。支付完成后,主播失联且未发货,平台以'非平台支付行为'为由拒绝介入。王先生举证聊天记录显示主播多次承诺'平台担保交易',但实际诱导使用微信转账。案件涉及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支付方式的欺诈行为,金额为1500元,属于较大额纠纷。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提交证据,要求按《电子商务法》第38条处理。平台核查直播录像及支付凭证,确认存在诱导行为但未直接参与资金流转。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商家承担违约责任,支持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费用5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界定直播带货中平台与商家的连带责任,警示主播不得违规引导用户使用非平台支付渠道。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