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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虚拟商品交易证据灭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欧洲站)购买NFT数字藏品,支付320元后商品页面被删除,客服账号也遭封禁。王某试图调取订单信息时发现系统记录仅存3天,聊天记录因平台自动清理无法恢复。平台以'海外交易不适用中国法规'为由拒绝协助,商家更以'虚拟商品无实物'为抗辩。王某通过公证处调取原始支付凭证及物流信息,但因证据不足陷入维权困境。案件涉及跨境电子合同效力及平台数据保存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要求平台提供服务器日志,确认其未按规定保存交易数据。消费者补交公证证据后,案件得以推进。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200元,平台因数据丢失承担30%补充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电商平台数据保存义务,为虚拟商品维权提供证据保全新路径。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