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院孙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孙某利用担任某市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科科长职务便利,在设备采购、试剂招标等环节多次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贿赂。其通过虚增采购价格、伪造验收单据等方式侵吞回扣款,涉案总金额达320万元。赃款被孙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投资理财产品,部分现金被其家人存入境外账户。2023年8月,某市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医院采购流程异常,经线索核查锁定孙某。其在初核阶段退还赃款80万元,但拒不交代其余赃款去向。案发后,孙某家属主动协助追缴涉案财物,但其对犯罪事实始终未予认罪。
审理过程
某市监委依巡视巡察线索立案调查,经初核、立案、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孙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其未退缴的240万元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医疗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侵害公共财产的严重性,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强化巡视巡察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