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下属单位吕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吕某利用担任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科员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案件受理文书、虚报案件办理数量等方式,骗取财政拨付的法律援助补贴资金。其先后编造12起虚假案件材料,虚报办案支出共计28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个人购买房产及投资经营。2022年7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异常资金流动线索,市监委随即启动调查程序。吕某在初核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国家财政资金严重损失,损害司法系统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市监委依线索立案调查,经审计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吕某犯贪污罪,涉案金额280万元,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守财经纪律,杜绝虚报冒领行为,维护司法经费使用的廉洁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