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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范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范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便利,在招投标项目监管中通过伪造材料、虚增交易环节等方式侵吞公共资金。其通过操控评标专家人选、虚报项目成本等手段,使多个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资金绕过正常监管流程,累计非法占有国有资金280万元。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置 luxury 车辆,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3年10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中心专项资金流向异常,经线索移交至纪委监委。范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后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查明其通过6个招投标项目共侵吞资金280万元。案发后范某家属退缴赃款150万元,其余130万元赃款被查封于境外账户。

审理过程

某市纪委监委于2023年11月立案调查,经初核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月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范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涉案剩余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权力监督需强化,防止招投标领域权力寻租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贪污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