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程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程某在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负责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审批项目费用的方式侵吞公共财产。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其在审核某企业资质过程中,伪造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累计侵吞1.2万元至4.8万元不等。该局内部审计于2023年4月发现资金异常,经核查确认程某侵吞公共资金的事实。程某在调查初期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下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造成国家财政损失约3.5万元。其行为严重破坏行政审批制度公信力,导致企业申报流程出现系统性漏洞,引发多起后续违规审批案件。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审计部门移送线索,同年6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8月完成证据收集并提起公诉,12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程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审批权限,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防范权力寻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