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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医院原院长黄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黄某利用担任某市医院院长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及药品招标过程中,通过伪造供应商资质文件、虚增合同价款等方式侵吞公款。其在审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时,与供应商合谋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签订合同,将差价部分共计12.8万元非法据为己有。赃款通过多次现金提取方式存入个人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部分用于购置高档轿车。2023年4月,某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医疗系统专项审计时发现该院财务异常,通过调取招投标资料、比对供应商信息及核查资金流向,锁定黄某的贪污行为。黄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事实,但拒不退缴全部赃款。该案导致医院采购成本大幅增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逾20万元,并引发群众对医疗系统廉洁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2023年5月,某市监察委员会对黄某立案调查;同年7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9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其退缴赃款8万元,剩余4.8万元赃款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医疗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公共医疗资源分配公平性。

分类:贪污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