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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副局长肖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肖某自2018年起在某市行政审批局担任副局长,负责企业设立及项目审批工作。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某企业负责人赠送的现金、贵重礼品等财物,累计价值达320万元,全部据为己有。其犯罪手段主要通过虚构审批项目、违规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再以亲属名义购置房产及奢侈品。2022年6月,群众举报其长期收受礼金未上交,某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肖某隐匿赃款并伪造财务凭证。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肖某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对贪污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行政审批程序严重失公,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超百万元,社会影响恶劣。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初审,因原审存在证据瑕疵进入再审程序,历时18个月完成侦查、起诉及审理。

判决结果

肖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滥用审批权力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分类:贪污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