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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谢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期间,谢某利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土地评估报告方式,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虚增土地价格,侵吞国有土地出让金4.8万元。其犯罪手段系利用管理权违规操作土地审批流程,将非法所得转入亲属控制的空壳公司账户。2023年3月,某省审计厅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局土地收支异常,案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谢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赃并交代犯罪事实。其行为导致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破坏公共资源交易秩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0万元。

审理过程

该案经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由省纪委监委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公开审理形成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谢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凸显土地出让领域监管的重要性

分类:贪污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