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原主任韩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韩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主任期间,利用分管医疗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供应商资质文件、虚增设备采购价格等方式,伙同下属虚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金额。在审核报销环节,其指示财务人员以虚假发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累计骗取公款280万元。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其个人投资及购置豪华房产。2023年5月,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医疗采购资金异常流动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韩某违法事实。韩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某市多家公立医院设备采购成本大幅上升,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约120万元,严重损害医疗系统公信力。
审理过程
本案经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经历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程序,后因原审认定事实不清由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最终通过庭审查明全部犯罪事实。
判决结果
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涉案剩余赃款13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医疗系统管理人员必须规范采购流程,强化资金监管,防范职务犯罪对公共资源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