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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周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周某利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土地管理处处长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过程中通过伪造评估报告、虚增补偿标准等方式,侵吞国有土地出让金共计280万元。其将部分款项存入个人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并通过亲属代持资产转移赃款。2021年,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处土地违规审批案件时发现周某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贪污事实。周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再审程序中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认罪认罚,导致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严重破坏土地管理秩序。其犯罪手段具有隐蔽性,通过虚构工程项目、篡改审批文件等手法掩盖资金流向,涉案金额达200万元至300万元区间,反映出监管体系存在薄弱环节。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依线索立案调查,经司法审计锁定证据,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后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周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彰显对土地出让领域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分类:贪污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