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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住建局原局长林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某市住建局在市政工程招标过程中,林某利用其分管工程财务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工程验收报告、虚增施工项目数量等方式,骗取财政拨款共计3.2万元。同年6月,其通过下属科员伪造材料,将本应拨付给施工方的专项补贴3.8万元转入个人控制账户。案件系纪委监委在调查该局其他违纪问题时发现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审计部门核查后立案。林某在初审阶段拒不交代,后在证据面前承认犯罪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赃款。其行为导致多个市政项目资金被骗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50万元,引发群众对政府工程廉洁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依规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检察机关后,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林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涉案赃款已追缴1.5万元,剩余部分责令退赔。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暴露出工程建设领域资金监管漏洞,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

分类:贪污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