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谭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谭某自2021年起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审批服务窗口管理职权,接受某企业负责人多次请托,违规为其办理资质审批手续。通过虚增审批材料、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帮助该企业获取政府补贴资金共计2800万元。谭某将收受的礼金、红包及补贴资金共计320万元,分批存入个人实际控制的境外账户,并购置多处房产用于投资。2023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后展开调查,发现谭某长期隐瞒涉案资金来源,查封其名下房产3处、冻结境外账户资金150万元。谭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但在审查起诉阶段仍存在部分隐匿资产行为。该案导致多起违规审批项目未能及时纠正,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流失达560万元,严重破坏行政审批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5月立案调查,同年9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形成完整证据链条。
判决结果
谭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其未退缴的240万元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行政审批领域权力寻租风险,警示公职人员须筑牢廉洁底线,规范履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