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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教育厅原厅级干部林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某利用其担任某省教育厅基建处处长职务便利,通过虚增教育项目工程造价、伪造验收文件等手段侵吞公款。其在负责某县中学改扩建工程时,与承包商合谋以虚假施工合同骗取财政拨款,同时通过篡改工程结算单据将300余万元公款转入个人控制的关联公司账户。经查证,林某通过7个教育基建项目累计侵吞资金达32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购买 luxury 豪华住宅,80万元用于海外消费,其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2年6月,某省审计部门在教育专项审计中发现资金异常线索,省纪委监委随即展开调查。林某在调查初期拒不配合,后在证据面前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并交代剩余200万元藏匿于境外房产。该行为导致多个教育项目资金链断裂,直接造成某市3所中小学建设停滞,累计损失财政资金逾400万元。

审理过程

2022年7月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0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月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林某犯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退缴的120万元赃款依法予以没收。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国企教育系统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资金的严重危害,警示公职人员必须筑牢廉洁底线。

分类:贪污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