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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教育系统谭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2年7月,某市教育局下属国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谭某在管理学校基建专项资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工程验收单据的方式,侵吞财政拨款3.8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其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间,多次篡改财务报表,虚构项目支出将公款转入个人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案件系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谭某账户异常资金流动后启动调查。谭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并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某市第三中学基建项目延期半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万元。谭某作为处级干部,长期掌控教育经费审批权,本案暴露国企改制后监管机制漏洞。

审理过程

某市监委于2022年8月对谭某立案调查,市检察院于2023年1月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谭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以贪污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人员必须严守财经纪律,强化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建设。

分类:贪污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