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点击政务链接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者点击政务链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电信诈骗及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失业期间收到自称某公共服务部门的短信,称其银行账户存在异常需立即处理。短信内含链接指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所谓'政务服务平台'。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被诱导下载虚假APP并进行银行卡转账操作。诈骗分子以'账户冻结需保证金解封'为由分三次要求转账,首次返还2000元小额利息后,逐步诱骗其转账约3.5万元。直至账户被彻底冻结,张某某才察觉受骗,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政务短信链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且张某某存在操作失误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通话记录及银行流水等证据。公司虽提供平台使用协议,但无法证明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电信诈骗案件特征及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诱导用户点击违法链接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000元,扣除其自行承担的7000元操作风险部分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冒充公共服务的诈骗话术,发现异常链接应立即核实。企业应强化平台内容审核义务,避免因技术漏洞成为犯罪工具。维权时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保留完整通信记录与资金流水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