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平台交友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审批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谎称其贷款已审批通过,诱导下载名为'国政通'的涉案APP并提供所谓'安全账户'进行资金验证。张某某按指示提现约3.5万元后,被以医疗养老保证金为由要求再次转账,后发现该APP已从应用商店下架,意识到受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APP实为合法金融应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通话记录、APP下架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方质疑短信证据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APP下架情况及异常转账流程,认定存在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本金约3.5万元,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民事诉讼法》第66条关于电子证据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自称公检法人员以贷款、医疗养老等名义要求下载非正规APP。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保留通话记录、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