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求职被忽悠垫付贷款遭骗3.5万元
【标题】老人求职被忽悠垫付贷款遭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APP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兼职招聘信息,联系客服后被引导添加公司高层QQ号。对方以'贷款刷流水'为由要求其垫付3.5万元保证金,谎称可帮助办理贷款并承诺返佣。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后,发现该账户实为虚拟币交易通道,资金被快速转移。后对方失联,张某某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领导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双方存在兼职协议,且资金用于项目周转,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QQ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及APP截图,认定公司存在伪造资质、虚构贷款业务等行为。公司未能出示合作协议及资金使用明细,且虚拟币通道与公司业务无关联性,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向张某某返还全部3.5万元本金并赔偿损失5000元,共计4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032条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警惕'贷款垫资'等高风险话术。涉及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企业不得利用求职者信息实施诈骗,否则将面临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