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贷款专员骗取加盟费案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骗取加盟费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案由为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加盟代理宣传,对方自称是贷款专员,承诺可协助获取低息贷款并收取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费用后,多次要求退费未果,后发现对方实为虚构身份。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贷款专员骗取加盟费,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费用用于前期服务,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张某某提交了与所谓贷款专员的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无法提供履约能力证明及合同文本,经调查确认其注册信息虚假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加盟费用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电商平台虚假贷款代理宣传,核实对方资质及合同条款,发现被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