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因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能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投资理财APP进行转账操作,期间多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资金安全。张某某共计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遂向平台申请介入却遭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存在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操作截图,李某承认使用伪造身份信息,但辩称已将款项用于公司项目。仲裁委要求平台提供风控记录,发现其未对李某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追缴违法所得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追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4条职务行为责任;《刑事诉讼法》第52条电子数据取证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投资者应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