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现金交付医疗养老诈骗案
【标题】员工现金交付医疗养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保健品销售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医疗养老项目。公司人员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要求其通过现金交付3.5万元购买保健品并签订合同协议。后公司声称需'脱离平台交易',将资金转入所谓金融机构账户,但资金迅速被转移,公司失联。张某某发现受骗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参与投资,且已按约定完成交付,否认存在诈骗行为。争议焦点在于合同效力及公司是否存在欺诈意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交易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合同协议。公司虽提供所谓'金融机构'转账截图,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委调取平台数据发现,公司账户存在频繁异常转账行为,确认其虚构交易场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保健品销售包装医疗养老骗局,冒充金融机构实施诈骗,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低风险'保健品骗局,务必通过正规平台完成交易。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