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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招聘人员骗钱员工追责

【标题】企业主冒充招聘人员骗钱员工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及保健品销售业务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的王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通过电话要求扫码支付3.5万元入职押金。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非法保健品销售,且所谓招聘系虚构场景。张某某保留了部分聊天记录及银行流水,但未能完整获取对方身份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业务属合法经营活动,所谓押金系业务保证金,且已通过银行流水完成转账记录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员工入职证明及业务合同,但其仅提交格式化招聘广告。张某某出示的银行流水显示资金转入陌生账户,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公司信息。仲裁委结合线上线下证据,认定存在虚构招聘场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对其主张的3.5万元损失中部分事实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招聘场景真实性,保留转账凭证与沟通记录。企业主不得虚构招聘条件骗取财物,本案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认定受限,提醒注意合法合规经营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