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骗3.5万元征信修复骗局
【标题】待业人员被骗3.5万元征信修复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通过社交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人员,被宣传征信修复服务诱骗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遇到自称是某金融机构负责人的用户,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所谓'信用管理服务'。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该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APP已被下架,且所谓服务承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期间对方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声称需用于'验证身份',导致张某某财物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该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损失,且已履行部分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第三方支付凭证、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及APP下架截图。公司未能出示服务协议或履约能力证明。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线下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虚构服务资质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剩余部分因无法证明具体服务消耗酌情扣除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需警惕'征信修复'等伪科技创新骗局,发现对方要求提供验证码或诱导下载非法APP时应立即终止交易。建议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异常交易预警机制,监管部门应加强非法医疗养老类APP的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