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诱导充值遭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诱导充值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刷流水为名实施精准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银行信贷经理的李某。李某谎称能办理贷款需先进行征信审核,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承诺后续可返佣。张某某先后三次共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贷款业务系虚构,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保留完整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平台用户自主交易,且未直接参与资金流转,认为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通话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聊天记录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与虚构业务的关联性,结合银行流水确认异常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欺诈民事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专业身份的诈骗话术,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证据保全,避免因举证不足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