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交友被诱导投资平台要求退费获支持
【标题】老年人婚恋交友被诱导投资平台要求退费获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68岁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名义诱导投资教育培训项目,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介绍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带领张某某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教育培训投资计划。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非法集资业务,且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虚构项目前景。张某某在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被要求线下缴纳额外费用,遂于2024年6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金融背景并伪造培训资质,诱导其脱离正规平台进行投资;公司辩称系自主选择参与项目,未存在强制交易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完整证据链,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通话录音,显示对方多次使用虚假承诺诱导投资。公司仅提供部分平台宣传资料,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第三方支付流水与线下接触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3.5万元,并承担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定撤销权,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三倍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非法集资陷阱,投资前应核实资质、确认平台合规性,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老年人群体应避免线下私下交易,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并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