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冒充对象诈骗3.5万元追偿
【标题】老人被冒充对象诈骗3.5万元追偿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为65岁退休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因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导致损失,现向仲裁机构申请退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添加自称'金融从业者'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裸聊为由诱导其下载'财富通'APP,承诺可协助其获取高额收益。在取得信任后,李某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1000元解冻,随后又以'退款理赔'为名分四次索要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发现对方失联并报警,平台未及时阻断异常交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婚恋对象身份真实性,且诱导下载非法APP导致损失;平台声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用户转账行为属于自主操作,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网站截图、通话录音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平台对虚拟币转账流程的合规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特别关注了平台是否存在'虚构事实'的运营行为,以及是否履行了'电信电话场景'下的风险提示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对婚恋对象身份真实性进行有效审核,且存在诱导用户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的违规操作,裁决平台退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导致用户受损;参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1条,平台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资金追踪。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建立更严格的身份验证机制,警惕'先返小利'诈骗套路。建议老年人转账前核实对方身份,留存完整聊天记录,遭遇虚拟币诈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