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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冒充公检法精准诈骗3.5万

【标题】学生遭遇冒充公检法精准诈骗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精准信息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添加自称公安人员的账号,对方以贷款审批通过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通过伪造的涉案APP完成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失联。经调查发现该APP已于2024年7月被下架,且该公司未取得金融资质。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被申请人辩称APP为第三方服务,且未收到款项,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被申请人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司法鉴定确认聊天记录完整性,结合APP下架公告及贷款审批异常数据,认定存在精准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91条关于善意第三人受让财产的规则

【分析启示】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