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客服的李某。对方以注销网贷账户可提升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以需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为借口,要求张某某配合调取平台信息,最终发现系诈骗团伙冒充。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未收到款项,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双方提交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截图,发现李某使用伪造工号及公司信息。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流向,张某某提供的第三方支付记录显示资金已转至关联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身份及误导性宣传,但因张某某未能完整举证资金具体流向,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公众应警惕婚恋平台中以征信提升为名的诈骗话术,遭遇身份冒充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维权时需保存完整通讯记录及资金往来证据,主张权利时注意举证责任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