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冒充征信修复骗转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征信修复骗转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张某某因网购问题通过QQ联系客服人员,被诱导参与征信修复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购买商品后,收到自称'国家征信中心'的QQ消息,称其征信存在异常需修复。对方提供伪造的APP截图,谎称需通过虚拟币通道缴纳费用。张某某在微信向对方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未收到承诺的征信修复服务,随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存在冒充政府部门、虚构征信修复服务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抗辩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且交易为双方自愿,否认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虚假APP截图及聊天记录,被申请人仅提供客服工作流程说明。经质证,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未尽到对客服身份的核实义务,且通过虚拟币通道收款存在明显风险提示缺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向张某某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导致用户受骗。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应严格审查客服身份认证制度,消费者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