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客服诱导点击链接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冒充客服诱导点击链接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虚假购物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促销信息,通过客服账号添加好友后被诱导下载涉案APP。对方谎称可办理购物返现,要求其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APP上线仅2小时即被下架,张某某发现该平台为虚假网站后要求退款,但公司拒绝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恶意诱导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未建立正规购销关系,否认诈骗故意,认为用户操作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内的通话记录及APP后台电子数据,确认公司客服人员使用伪造企业信息实施诈骗。公司虽提交了APP下架通知,但未能证明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且未能举证张某某存在主观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支付的3.5万元款项,并赔偿损失1.2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警惕冒充客服的诈骗话术,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发现虚假平台应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包括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APP下架通知,必要时同步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