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误信虚假身份被骗3.5万元获赔
【标题】老年人误信虚假身份被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认识自称金融专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办理高额贷款为由,引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贷款APP。在虚假APP内,李某某伪造贷款审批流程,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及手续费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APP无法正常使用,立即联系公安机关。因错过48小时紧急止付窗口,部分资金已被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事实、伪造身份及资金监管缺失;被申请人辩称APP为第三方运营,公司仅提供技术平台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明细。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免责事由,仲裁委采纳申请人提供的电子证据链,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申请人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79条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身份诈骗,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记录并报警。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风控机制,防止资金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