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虚假返佣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虚假返佣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发展其成为会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高额返佣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并谎称可参与网络购物垫付项目。后李某通过QQ要求张某某持续缴纳费用,张某某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对方失联,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平台非法占有资金,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与QQ聊天记录,确认张某某多次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共计3.5万元。公司未能提供项目真实性证据,张某某提交的虚拟币交易凭证显示平台账户异常注销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3.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成为新型诈骗温床,建议保留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虚拟币账户并报警,避免成为虚假投资骗局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