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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过虚假APP被骗3.5万元获支持

【标题】学生通过虚假APP被骗3.5万元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APP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直播带货中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虚假APP。该APP以征信修复为噱头,声称可通过信用卡支付办理公共服务场景业务。张某某按指示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并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获取承诺的征信修复服务,遂向平台举报。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APP为团伙成员非法搭建,存在资金多级拆分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按流程提供服务。双方对支付记录是否对应实际服务产生争议,公司否认涉及诈骗并称屏幕共享行为属用户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电子数据固定证据,确认APP为非法平台。公司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明,张某某提交的支付凭证与屏幕共享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仲裁委要求公司解释资金流向,其提供的多级拆分账目无法证明服务合法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构成诈骗,裁决退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宣传。屏幕共享等敏感操作应保持警惕,及时固定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完整证据链,避免因未及时维权导致权利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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