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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APP诱导投资下架后受害者索赔

【标题】婚恋APP诱导投资下架后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被诱导下载涉案APP进行投资,后平台突然下架导致资金无法提现,引发索赔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婚恋交友APP上注册并结识所谓'投资导师'。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其下载第三方投资平台并垫付3.5万元参与'虚拟币交易'。平台运营期间通过电话频繁催促转账,后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监管部门查处,APP于2024年8月突然下架,张某某的款项无法取出,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还本金及利息;公司则辩称APP下架系外部监管导致,投资行为属于用户自主选择,且已通过合同约定风险自担,否认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通信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文件。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截图、APP界面截图及对公账户转账凭证,证明平台通过婚恋场景诱导投资。公司虽提交了用户协议,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及运营合法性,电子数据鉴定显示其虚构投资收益承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平台搭建虚假投资场景,利用APP下架制造维权障碍,裁决其返还本金3.5万元,但以缺乏利息证据为由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经营者虚假宣传的赔偿规则,结合《电子签名法》对电子数据取证的合法性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诱导投资陷阱,维权时应重点收集平台与投资行为的关联证据。遭遇APP下架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固定电子数据并向监管部门举报,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维权受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