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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诱导转账引发纠纷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诱导转账引发纠纷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产生劳动争议,张某某系该公司财务人员,案由涉及非法资金流转与虚假征信操作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处理医疗养老项目贷款事宜时,接到自称是医保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需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并跨境转账完成征信审核。对方提供伪造的政府网站截图,要求张某某操作公司账户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照指示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后发现该账户为境外虚拟货币平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财务操作流程存在合规漏洞,但认为主要责任在张某某未核实链接真实性,且转账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伪造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出示内部审批流程记录。仲裁委认定涉事链接与政府官网无关联,公司未履行必要审核义务,但张某某未主动核实转账对象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约2.45万元,张某某因未尽审慎义务承担剩余30%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员工需提高对公私账户转账的警惕性,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陷入跨境资金诈骗陷阱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